2021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12月13日,督察组向湖北省反馈了督察报告,并移交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督察报告共涉及孝感市问题24个。孝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孝感市及时研究制定上报了《孝感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为目标,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推动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支撑,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实施长江大保护,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打造“武汉城市圈副中心”提供坚实的生态基础和绿色支撑。
《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整改工作目标:一是思想认识水平显著提升。进一步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检视差距、查找不足,充分认识孝感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高水平保护的紧迫性,扛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补齐工作短板、抬高全域发展底板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二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有序推进督察报告中涉及孝感市的24个生态环境问题按期完成整改销号。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标“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体思路,全面完成湖北省下达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四是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
《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措施清单。对每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在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的同时,举一反三,制定了4个方面的强化措施。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坚决走符合孝感实际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全面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严格、规范和精准实施考核。二是持续抓好长江大保护。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推进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持续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国土绿化工程和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强矿山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日常管控。持续实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严厉打击填湖建房、填湖建造公园、填湖造地、围湖造田、筑坝拦汊以及其他侵占和分割水面的行为,防止湖泊面积减少,保障湖泊功能。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着力提升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整治,力争13个国考断面达标;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扎实做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强化源头管控和污染治理。四是切实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绿色发展法律和政策保障。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全力办理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及时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孝感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设立孝感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协调各地、各有关单位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严格整改责任。市委、市政府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地的整改任务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落实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定完善本地本单位的具体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确保责任压实到位。三是严格跟踪督办。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定期调度、交账和验收。在近期集中整改的6个月期限内,实行每月一调度,双月一交账。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点督办,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搞“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四是及时公开信息。大力宣传整改工作经验做法、成效、典型案例,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形成整改合力。强化舆论引导,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人翁意识,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孝感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勇于担当、克难奋进,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坚定不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美丽湖北建设作出孝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