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64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2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车购置费31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新增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辆等;公车运行维护费3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47.3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交警、高警大部分警务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需要购置新警务用车,且交警、高警支队属于24小时路面巡逻工作机制,车辆使用频率高,车油、车修及保险费用相应较高等。
需要说明的是此项“三公”经费不含项目经费和中省转移支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