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楚才卡”
公安窗口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安局,厅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楚才卡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1〕40号)要求,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楚才卡”公安窗口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湖北省“楚才卡” 公安窗口服务实施细则(试行)》
2.湖北省“楚才卡”手机app展示页面
湖北省公安厅
2022年9月29日
(此件予以公开)
附件1
湖北省“楚才卡”公安窗口服务
实施细则(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楚才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0号)精神,切实为“楚才卡”a、b卡持有人办理公安相关业务提供便利服务,营造良好的引才引智环境,服务人才强省战略,现结合我省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服务对象
《湖北省“楚才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 “楚才卡”a、b卡持有人。
二、服务项目
(一)落户服务:a、b卡中国籍持有人及其中国籍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未就业且未婚子女年龄可放宽至22岁,下同)办理在鄂落户。
(二)永居服务:a、b卡外籍持有人及其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三)车管服务:a、b卡持有人办理机动车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证申领、审验、换补发。
三、服务内容
(一)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窗口设置,在各市(州)、县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设“楚才卡”落户服务专岗;在各市(州)市民之家或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设“楚才卡”永居服务窗口;在各市(州)、县两级车辆管理所及机动车安检机构设“楚才卡”车管服务窗口。各服务窗口做到随到随办、即到即办,并提供专员全程导办、帮办,同时对持卡人提供预约办理、委托办理、上门办理等多元化服务。
(二)简化办理程序。按照“高效、便捷、优质”服务原则,简化办事程序,减免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持卡人申请落户、永居、车管等公安业务,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办结制度。
1.落户服务
持卡人在户政窗口办理落户手续,可减免职称资格凭证等材料,并于1个工作日内办结。
2.永居服务
持卡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可减免相关外国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无需再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身份认证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报请国家移民管理局6个月以内做出审批。
(三)优化网上办理。
1.落户服务
持卡人可通过互联网搜索“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申请,并于3个工作日内办结。
2.车管服务
持卡人可通过手机 “交管12123”app办理车驾管业务。
(四)领导包联服务。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根据本辖区“楚才卡”持卡人数量,逐人确定局领导班子成员或相关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包联责任人,对包联对象的落户、永居、车管及报警求助等涉及公安业务的服务需求,实行全过程、全方位服务,做到责任到人、服务到位。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楚才卡”是为湖北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和生产生活提供优质服务的凭证,是落实“我为人才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楚才卡”公安窗口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用心用情为持卡人服务,努力为我省高层次人才营造良好工作生活环境。
2.加强政策宣传。要加强对本实施细则的宣传,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保障、确保实效。
3.严格工作纪律。各地公安机关要把好审查审核关,严禁弄虚作假,严守保密纪律,对持卡申请人相关材料做到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五、其他事宜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湖北省“楚才卡”手机app展示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