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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10-10 浏览次数:48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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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9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孝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属孝感市公安局二级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承担组织、指导全市城乡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维护交通秩序、牌证发放和驾驶人考试考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三)依法查处孝感市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侦办交通肇事案件,负责全市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的认定复核,指导和监督全市交通警察的执勤执法活动,参与受理交通事故案件和交通违法处罚的申诉复核、应诉工作;

(四)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道路交通客安全设施的规划;

(五)承担支队民警教育培训与监督管理,并指导全市公安交警系统队伍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内部设置情况: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交警支队政治处、办公室、交通秩序管理科、法制科、车辆管理所、直属一、二、三、四大队、新增高警支队。

三、部门人员构成

孝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总编制人数194人,其中:行政编制182人,工勤编制12人。在职实有人数176人,其中行政164人,工勤12人。

离退休人员7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3人。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孝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总计13392.37万元。与年相比,收总计增加 2468.38 万元,增长22.6 %,主要原因是新增高警支队

2021年度支出总计13392.37万元。与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 2468.38 万元,增长22.6 %,主要原因是新增高警支队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39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92.3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39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6.43万元,占本年支出26.18%;项目支出9885.93万元,占本年支出73.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13392.3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增加 2468.38 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新增高警支队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13392.3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468.38 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新增高警支队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92.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468.38 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新增高警支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92.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1.77万元,占7.03%;公共安全支出11595.9万元86.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12万元2.49%;卫生健康支出192.31万元1.44%;住房保障支出328.27万元2.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458.09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13392.37万元,完成年预算的54.7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决算为941.77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年度预算为 21805.79万元决算为1159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3.17%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333.78万元决算为334.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本年职工晋级晋档增加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年度预算为192.31万元决算为192.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328.27万元决算为328.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6.43万元,与年相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766.73万元,下降17.9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其中,人员经费 3013.9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92.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范围

  孝感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是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45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35.25万元,为预算的 96.72%,比上年度增加202.85 万元,增长 87.28 %

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上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0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  440  万元,支出决算为426万元,为预算的96.82%上年度相比增加200.96 万元,增长89.3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132.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3.07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0辆,

3.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2021年公务接待费为9.24万元,为预算的92.44%,比预算减少0.7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88万元,增长25.54%,主要原因是新增高警支队。公务接待13批次,公务接待833次。

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培训费预算为  5万元,支出决算为  5.98 万元,完成预算的119.6% ,比预算数增加  0.98 万元,上年度相比增加3.41万元,增长132.68%,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积压的培训没有进行,顺延至2021年开展。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会议费预算为5 万元,支出决算为  3.16 万元,完成预算的63.2% ,比预算数减少  1.84 万元,上年度相比增加1.15万元,增长57.21%,主要原因是新增高警支队。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孝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隶属于孝感市公安局二级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上年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

2021年度孝感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运行经费3047.31万元,2021孝感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430.32万元,上升16.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高警支队支出

其中办公及印刷费90.72万元、邮电费133.58万元、差旅费28.68万元、会议费3.16万元、福利费32.21万元、日常维修费247.1万元、专用材料43.95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  544.4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73.7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91.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93.07万元、租赁费343.50万元、劳务费241.13万元、委托业务费242.84万元、工会经费181.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8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和税金131.42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孝感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1.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02.71万元,增长372.0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疫情未开展留到本年度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647.0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41.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孝感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占有使用国有资产24023.78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比上年增加3189.09万元,增长15.31%主要是当期增加有形资产,价值3056.09万元,处置下账有形资产,价值12.08万元。

部门有车辆12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5台(套);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1台(套);

房屋89157.1平方米,8067.5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51031.02 平方米,7165.73万元,业务用房 37452.33 平方米,  802.73万元,其它(不含构筑物) 673.75 平方米,99.07万元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2.07主要是2021年度开展独立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孝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 日常支出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预算数为4320万元,执行数为43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辅警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0%;是路面见警率提高;三是城市整体交通持续改善

2.  年终奖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0万元,执行数为6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五项考核工作达标;交警形象提升;民警工作动力提升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孝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部门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后,加强了我单位项目规划,使绩效目标管理更加完善,保障了年终项目完成结果与年初项目预算安排相匹配。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乡村振兴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乡村振兴资金数据,上年也无乡村振兴资金数据。

)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禁捕资金数据,上年也无禁捕资金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孝感市交通警察支队绩效评价情况

 1. 日常支出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预算数为4320万元,执行数为43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辅警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0%;是路面见警率提高;三是城市整体交通持续改善

2.  年终奖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680万元,执行数为6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五项考核工作达标;二是交警形象提升;三是民警工作动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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