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部门决算 -凯发k8官网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度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10-10 浏览次数:375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9)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

2、分析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情况,制定对策。

3、负责辖区各类案件侦破工作、组织、协调处置全区重大治安事故、骚乱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负责消防管理和监督,协助孝南区政府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

6、依法监督全区范围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队伍建设,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负责全区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组织实施全区网络监控、公安通信、计算机建设的安全保护工作。

 8、负责孝南区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9、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管理、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按照规定的权限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警衔和民警考试录用工作,按规定的权限管理和协管干部。

12、负责全区公安法制和警务督察工作,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执法活动和警务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干部监督,查处重大违纪事件。

13、制定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和措施,保障全区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0 个下属单位构成。其中:行政事业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 个。

(一)内部设置情况:

根据2009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内设机构,包括政工室、纪委、办公室等31个部门。

 

(二)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三、部门人员构成

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总编制人数374人,其中:行政编制374人,事业编制 0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在职实有人数374人,其中行政374人,事业 0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0 人)。

离退休人员186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186人。

 


第二部分  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2021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 14022.78 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99.2万元,减少1.4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4人(其中退休1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2021年度支出总计 14022.7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83.91万元,减少0.5 %,其中:基本支出比2020年减少369.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4人(其中退休1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比2020年增加285.66万元。主要是朱湖派出所、电子围栏建设等项目支出。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022.7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88.45万元,占本年收入 81.9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2534.34万元,占本年收入18.07%。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1402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212.42万元,占本年支出 72.82%;项目支出3810.36万元,占本年支出27.17%;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11488.4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64.63万元,减少6.24%。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14人(其中退休1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11488.4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78.32万元,减少5.5 %。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14人(其中退休1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基本支出减少369.57万元,;二是压减项目经费,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308.77万元。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8.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1.9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78.32万元,减少5.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14人(其中退休1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基本支出减少369.57万元,;二是压减项目经费,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308.7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8.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705.58万元,占84.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24万元,占6.5%;卫生健康支出381.68万元,占3.3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649.97万元,占5.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82.75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1148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7.89%。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度预算为7247.58万元,支出决算为9705.5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33.9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正常增资补发部分等不在年初人员预算中,奖励性津贴未计入年初预算等原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658.7万元,支出决算为751.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1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森林公安原有人员转入分局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部分未计入年初预算;另补缴部分人员职业年金未计入年初预算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05.1万元,支出决算为381.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21%,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有人员调入调出退休等调整。

4.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671.37万元,支出决算为649.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96.81%,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有人员调入调出退休等调整。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12.4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369.57万元,减少3.49%。其中:人员经费中减少了94.84万,公用经费中减少了274.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比上年减少14人等原因。其中,人员经费8937.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75.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范围(其中包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  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其中包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43.68万元,支出决算为279.9万元,为预算的 81.44%,比2020年度减少167.19万元,下降37.4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单位)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单位)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39.18万元,支出决算为279.71万元,为预算的82.46%。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67.01万元,下降37.38%,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压缩经费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134.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18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72辆。

3.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单位)2021年公务接待费为0.19万元,为预算的 4.22%,比预算减少4.3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0.18万元,下降48.64%,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规范接待程序及规模,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 3 批次,公务接待22人次。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培训费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2% ,比预算数减少25.9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0.14万元,减少4.34%,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规范程序及规模,压缩一般性支出。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会议费预算为 2 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20% ,比预算数减少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21万元,增加108%,主要原因是因业务工作需要及上级要求召开会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 0 万元,本年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具体支出情况为: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数据,上年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上年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

2021年度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机关运行经费1275.01 万元,2021年度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减少274.72万元,减少 17.73%,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规范程序及规模,压缩一般性支出。

 

其中办公及印刷费 75.39万元、邮电费1.56万元、差旅费21.09万元、日常维修费36.31万元、租赁费1.6万元、培训费2.61万元、福利费16.97万元、专用材料8.88万元,被装购置费3.99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18.17万元、委托业务费30.26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48.3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 0 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4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39万元、工会经费144.01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劳务费115.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含车补)252.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1.73万元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1.27万元,比2020年同期减少535.14万元,减少35.52%,主要原因是压减非必要性项目支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强化采购程序,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3.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1.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1.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8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占有使用国有资产 12665.8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比上年增加1344.24万元,增长10.61%。主要是当期增加公安业务专用及通用设备等资产,价值1231.57万元,包括处置下账报废处置的11台车辆资产等,价值133.98万元。

部门有车辆 81 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 5 辆,执法执勤用车 7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4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2 台(套);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3 台(套);

房屋 51925.79 平方米,6975.2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5519.11 平方米, 757.1 万元,业务用房 44331.43 平方米, 5482.94 万元,其它(不含构筑物) 2075.25 平方米, 735.16 万元;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3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9.15%。比2020年同期减少266.91万元,减少41.77%。减少的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308.77万元,压缩开支等原因。项目包括朱湖派出所用房建设项目350万元、身份证免征经费22万元。根据财政局要求组织开展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项目从整体和个体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执行较为理想,提高了社会化管理水平,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效率和效果,进一步为广大群众减负,提升了公安机关综合治理能力。

 

 

 

 

 

 

 

 

 

附件1







2021年度孝感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   




项目名称

朱湖派出所用房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

孝感市公安局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350

356.58

100%

19.6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
(a)

实际完成值
(b)

得分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

房屋耐久使用年限

50

50

5

房屋总建筑面积

1767㎡

1781.32㎡

5

质量指标

结构抗震设防烈度

达标

达标

3.33

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达标

达标

3.33

屋面防水等级

达标

达标

3.33

时效指标

房屋建设完成

及时

及时

10

成本指标

成本可控

≤603.95万元

507.79万元

10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接待报案、办案条件,更方便服务群众

提升

提升

2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执法办案水平逐年上升

长期

长期

10

服务群众满意度上升

长期

长期

10

总分

99

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计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到预期指标、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2







2021年度孝感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   




项目名称

身份证免征经费

主管部门

孝感市公安局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22

22

100%

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
(a)

实际完成值
(b)

得分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

停征首次办理人数

≥17655

12941

3.7

首次办理免征成本

17/

17/

5

质量指标

无错证率

95%

95%

3.333

无漏证率

98%

98%

3.333

停征首次办理办结率

100%

100%

3.333

时效指标

制证及时性

及时

及时

5

发证及时性

及时

及时

5

成本指标

成本可控

≤30万元

22

10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保障首次申领的居民合法权益

提升

提升

10

惠民政策落实率

提高

提高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惠民政策落实可持续性

长期

长期

20

总分

98.7

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计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到预期指标、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不作为必评指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 朱湖派出所用房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0万元,执行数为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建设规范化的办案场所,改善办案环境,保障执法规范化,提高基层群众满意度。

2. 身份证免征项目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0万元,执行数为 3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二是首次办证免收工本费,便民、利民、造福于民;三是提高人口管理水平。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未开展重点绩效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分局的2个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高。从项目绩效看,该项目执行情况良好,按计划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总体上看,该项目 2021年预算执行的各项评价指标完成优良,项目绩效表现突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分局的2个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高。从项目绩效看,该项目执行情况良好,按计划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总体上看,该项目 2021年预算执行的各项评价指标完成优良,项目绩效表现突出,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安事业发展取得一定成效,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十四、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扶贫资金。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此类情况。

 

(二)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禁捕资金。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此类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2:2021年度孝感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2021年孝南公安决算公开表.xls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