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工作日)
申 请 1、《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身体状况证明、近3年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证明,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3、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4、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 5、爆破作业单位聘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和退休人员等不能提供3、4项材料的,应提供爆破作业单位的聘任协议以及现或原所在单位的同意受聘证明或退休证明; 6、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7、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除提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资历证明,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和获奖证明等;2)工作业绩证明,包括主持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的证明、设计文件等。 | → | 受 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 公安窗口受理 (0.5个工作日) | → | 审 核 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处联合治安支队审核申报资料 (3个工作日) | → | 审 批 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处审批 (0.5个工作日) | → | 制 证 制作《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和整理资料归档。 (0.5个工作日) | → | 发 证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发证 (0.5个工作日) |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项目类别:行政审批事项
收费标准:不收费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
办理部门 | 孝感市公安局 | 承办科室 | 治安支队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712-2281702 | 监督投诉电话 | 12389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夏天:早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天:早8:30——12:00 下午:14:30——17:30 |
受理地点 | 孝感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孝感市高新区新桥路1号市民之家三楼东二区)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申报材料 | 1、《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身体状况证明、近3年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证明,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3、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4、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 5、爆破作业单位聘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和退休人员等不能提供3、4项材料的,应提供爆破作业单位的聘任协议以及现或原所在单位的同意受聘证明或退休证明; 6、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7、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除提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资历证明,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和获奖证明等;2)工作业绩证明,包括主持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的证明、设计文件等。 |
申请条件 | 1、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无刑事处罚记录; 4、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资格条件: 5、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 6、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7、近3年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
办理流程 | 申请—窗口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证 |
设定依据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网上办理相关业务,请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webview/zwgk/qzqd.html?areaid=420900000000&department=11420900011295529y